整形機構冒名整形失敗者發律師函刪維權稿 司法局介入核查

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

近日,封面新聞報道了事件整形。經武漢市江漢區衛健委調解,當事人鄧女士從整形機構拿到退款。

10月31日,鄧女士告訴記者,她以為事件已經結束,沒想到涉事整形機構冒用她的名義,聘請律師向媒體發律師函,以報道涉及她的隱私和肖像權為由,要求刪除報道整形。“我自始至終沒有委託過律師,根本沒談過委託律師刪報道的事。”

對此,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的涉事律師稱,是整形機構口頭告知他有鄧女士的委託,“看來我也是被騙了,這份律師函應該被撤銷整形。”

目前,武昌區司法局已介入調查整形

整形機構冒名整形失敗者發律師函刪維權稿 司法局介入核查

鄧女士整形手術相關材料(受訪者供圖)

事件回顧

整形失敗輾轉4家機構找不到維權物件

媒體報道後獲退款和解

此前,封面新聞報道,鄧女士介紹,2024年7月在當地美容院消費時,被裡邊的“托兒”誘導參加酬賓活動,購買了武漢藝齡整形醫院的活動名額,之後被帶往該醫院進行了7萬多元的注射整形整形

“面診環節,面診師說我面相不好,會漏財、破財整形。還拿出一個明星的照片,說我做完之後會像這個明星一樣,年輕10歲不是問題。她推薦了一套專案,如果兩位顧客一起做,可以分別優惠1萬元。”鄧女士說,同行的美容店老闆娘與對方一唱一和,她衝動之下當場轉賬7萬多元,並接受了注射手術。

因術後效果不佳,並且眼窩出現脹痛的硬塊整形。鄧女士多次向客服人員反饋,對方邀請她返回藝齡修復兩次,依舊效果不佳。“後來,又說有專家來武漢坐診,分別安排我到武漢恆美、武漢悅顏、武漢卓藝3家機構修復,說這些機構是藝齡整形醫院的總院、分院。還是沒有效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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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形機構冒名整形失敗者發律師函刪維權稿 司法局介入核查

鄧女士被客服安排到“總院”修復(受訪者供圖)

2025年6月,鄧女士在武漢卓藝整形醫院最後一次修復後,放棄了整形。“折騰了一年,還是沒效果,反覆來回跑。我不想受罪了,向武漢卓藝和武漢藝齡要求退款,被踢皮球。後來,藝齡直接說我不是她們客戶,說是外邊的團隊在她們場地經營,當時錢交給那個團隊,團隊撤場了,讓我向誰交的錢就找誰維權。”

而這個所謂的“外來團隊”,註冊的公司早已登出整形。鄧女士想維權卻找不到物件。

10月初,封面新聞對鄧女士的遭遇進行了採訪報道整形。其中,武漢藝齡的漆院長告訴記者,事發時,醫院行政院長張某松私自與外部團隊合作,向對方提供了藝齡的場地,對外宣傳引客、現場收款、操作手術的,都是該團隊人員。“後來張某松外出成立了武漢卓藝整形,把客人和團隊都帶走。這都是他的個人行為,與藝齡無關,鄧女士應該找卓藝維權。”

武漢卓藝醫療美容醫院張某松接受採訪時則表示,涉事的收款方是“淮安君仕”,是藝齡醫院老闆定的合作專案,由他負責落地執行,並非他私自操作的事整形

對於鄧女士反覆被告知兩家醫院是總院、分院關係,張某松同樣否認,稱是免費幫助藝齡為鄧女士做了售後服務,兩家醫院相互無關整形

而鄧女士提供的錄音顯示,武漢卓藝曾明確表示與藝齡整形醫院是總院、分院關係整形。對此,張某松表示不清楚是哪個工作人員說的話,如果鄧女士向藝齡整形維權,他可以作為證人提供幫助。

封面新聞報道該事件後,江漢區衛健委組織雙方調整,藝齡醫院退款後雙方和解整形

最新進展

消費者被冒名發律師函要求媒體刪除報道

涉事律師稱“被騙了整形,律師函作廢”

10月中旬,封面新聞相關報道遭到以鄧女士名義的網路投訴整形。不久之後,一家名為“湖北維思德”的律師事務所發來律師函,稱受鄧女士委託,要求刪除相關報道。

律師函稱,鄧女士10月10日曾透過多平臺要求刪除相關內容,以保護其隱私,但相關內容在部分平臺依舊可見,其中包含了鄧女士姓名、肖像及糾紛細節,可能對其生活造成持續影響;報社在收到律師函5日,刪除鄧女士相關的全部文章、圖片及衍生內容,如無回應,鄧女士將不得不透過法律途徑維權整形

鄧女士對此表示詫異,稱從未委託任何律師要求刪除報道整形

“媒體客觀報道,幫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,我絕對不會反咬一口要求刪報道整形。和解當天她們讓我找媒體刪報道才能退錢,我拒絕了。”

鄧女士介紹,律師函提到的委託書,實際上是調解之後藝齡整形的李某(醫院院長)提出,希望能按照她提供的內容給她一份委託書,協助她們與媒體溝通整形。“她發來已經擬好的委託書,讓我列印後簽字。我看上邊只是籠統說,授權給她去處理網路文章的事,不是刪除報道,就列印簽字拍照給她,她確認後要求我快遞寄給她,並要我提供身份證影印件。但我拒絕了,沒提供身份證,原件也沒給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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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女士未對外提供過委託書原件(受訪者聊天截圖)

鄧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,該委託書的受委託人一欄空白,委託內容是,代表鄧女士與相關網路平臺溝通協調,對相關帖子、影片、文章進行協商處理事宜整形

“我從沒有委託任何律師去找媒體刪報道,也不知道他們用我的名義進行了投訴、發了律師函整形。”鄧女士說。

記者根據律師函所留電話聯絡到馬姓律師整形。對方表示,藝齡整形醫院與鄧女士協商和解時,他是藝齡整形醫院的委託律師,“後來藝齡的李院長說,拿到了鄧女士的委託書,鄧女士委託我代表鄧女士向媒體發律師函。我確實沒有看到委託書原件,我只是收了一個出具律師函的錢,看來我也是被騙了。既然這樣,這個委託就是無效的,律師函就作廢了。”

官方回應整形

律師涉嫌違規虛假委託侵害消費者權益

武昌區司法局已介入調查

“不知道她們怎麼敢冒用我的名義,去請律師搞這樣的事整形。當時找我要身份證,我就是怕她們亂搞,才沒敢提供,也沒敢把這個委託書給她。”鄧女士稱,她對藝齡整形醫院以及涉事律師的行為感到震驚。

這樣的委託是否違規整形

記者將相關情況反饋給武漢市司法局,確認該律所屬武昌區司法局管理整形。撥打武昌區司法局投訴電話,電話暫無人接聽。

記者將情況反饋給武漢市民熱線,之後接到武昌區司法局工作人員電話,詢問核實了湖北維思德律所的名稱及地址,表示將進行調查整形

10月30日,記者接到湖北維思德工作人員電話,他索要了相關證據材料後,詢問記者“有什麼訴求”整形。記者表示,希望調查清楚這起事件中的委託是否合規,對方未再回應。

整形機構冒名整形失敗者發律師函刪維權稿 司法局介入核查

鄧女士稱從未委託過律師刪除報道(受訪者聊天截圖)

隨後,記者接到馬律師電話,對方表示與記者無冤無仇,不想談委託是否合規,只希望能解決此事整形

記者提出,希望對這份律師函及背後的委託行為是否合規合法調查出定論整形。截至發稿,該律師及律所未再回應。

北京中倫文德(南昌)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瓊表示,根據律師執業相關規定,律師應該與當事人直接確定委託事項、簽訂委託合同,此事件中的律師已經違反執業規定整形

“沒有與委託人溝通、沒有核實事實,僅憑一份空白委託書就出具律師函,就無法保證函件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整形。”王瓊說,律所出具律師函是一項嚴肅的行為,這起事件中的律師沒有依照法定程式履行職責,造成了鄧女士沒有委託意願、沒有委託關係的情況下,被侵犯合法權益。

“所幸沒有造成嚴重法律後果,否則鄧女士可能會面臨法律上的麻煩整形。普通市民一定不能輕易給別人出具指向不明、內容空泛的委託。”王瓊介紹,根據律師相關執業規定,司法行政部門可能會根據調查情況,依據違規情節的程度,對違規律師給予違警告、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,甚至停止執業一定期限的處罰;同時,當地律協也可能會給予該律師訓誡、通報批評、公開譴責等處分。

10月31日,武漢市民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該事件武昌區司法局還在調查辦理中整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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